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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参与,让“电诈”无处遁形

时间:2023-06-15   访问量:1630 来源:本站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5月30日在京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四专两合力”总体思路,以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为契机,以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为目标,全面加强打防管控各项措施,推动打击治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确保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全力夺取反诈人民战争新胜利,以实际行动彰显主题教育成效。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危害群众的财产安全,扰乱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危害国家安全,具有侵害对象范围大、侵害地域广、犯罪隐蔽性强等特点,对于任何形式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公安机关都应当严厉打击,使一切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组织和个人受到法律的严惩。2022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施行,此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规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法律,为打击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有效的法治保障,也更加坚定了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信心和决心。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公安机关除继续保持高压严打的态势外,还应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统筹整合全社会资源,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进行统一研判、指挥、打击,不断整合大数据及各警种资源,运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支撑,推动反电诈技术创新,实现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全方位打击。此外,要将重点放在建立健全防范堵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长效机制上,不断增加犯罪成本,降低诈骗得逞率,提高犯罪风险,进一步限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可利用的条件,斩断电诈犯罪“灰黑产”。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挑战的是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服务社会的安全秩序,需要争取调动社会各行业的投入,跟进信息化发展,不断完善相关社会管理制度,并从法治层面落实相关行业的社会安全责任。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预防不可能单纯依靠公安机关,而是需要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形成全民反诈的强大声势。公安机关应当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依靠各类群众自治组织力量协助公安机关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预防与打击。要积极拓宽警民沟通渠道,加强线下社区警务站建设,及时化解人民群众遭遇的电信网络诈骗危机。要改进、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严肃的普法知识内容,同时可以设立专门的宣传、咨询与举报一体式网站或者公众号等线上警民沟通渠道,倡导广大网民提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线索。联合学校开展反电诈宣传进校园、进课堂等活动,重点针对刷单返利、冒充好友、冒充客服等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类型进行防骗宣传;组织社区民警和基层群防群治力量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反电诈宣传,增强企事业员工防范意识,宣传现场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 

识骗防诈将日益成为人们生活中必备的常识,应当重视了解并及时更新,以保护个人资金和信息安全。公安机关应当充分发动群众的力量,做到群防群控,增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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